许多人对郁闷症治好后是否还会重复的问题都很关心,想问个究竟。其实答复这个问题需求再细化,因为医治郁闷症的办法主要有药物医治和心理医治。心理医治的办法比较复杂,影响其效果的要素有许多,既有医师的水平问题,又有患者的配合问题,也有疾病自身的问题。关于药物心理效果问题的答复就相对清晰一些。
许多临床追踪调查结果表明,如果在郁闷症的急性期运用郁闷药4-6周,收效后就停药,约有一半的患者会在4个月内重复。所以世界各国的医师已达成一个共识:即经过一段时间的急性期医治后,还必须保持一段时间用药,以消除或最低限度的削减郁闷症的复发。
在临床医治中有一种情况称作为“复燃”。
复发则是不同于“复燃”的另一种概念。这是指郁闷症的完全新的发作,并非是原来症状的重现。复发所距离的时间要更长,至少在6个月以上。复发一般是指在原来郁闷症完全好转、症状操控而且社会功用都恢复了今后的又一次发病。
关于郁闷症存在“复燃”和“复发”的特点,临床中的医治战略和办法也必须要契合这样的规律,拟定出合理的用药战略:急性期短程医治以操控症状;继而巩固医治以防止复燃;进一步保持医治以防备复发。只要科学化的选择抗郁闷药物,个性化的针对患者的患病特征,人性化的掌握好医治的每个环节,就能最大限度的操控郁闷症的复发。